广西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与认定的区别
发布时间:2025-02-17 人气: 来源:

定义与适用场景
评定:评定是通过特定评审程序和标准,对中小学教师的专业知识、教学能力、工作业绩等进行全面综合评价,以此确定其是否具备相应职称资格。这种方式适用于在教学岗位积累了一定教学经验和业绩,需要全面考核以确定职称等级的教师。
认定:认定是对符合特定条件的中小学教师,依照规定程序和要求,直接确认其具备相应职称资格。一般适用于新入职、所学专业与教学岗位对口的应届毕业生,或者从外地调入、军队转业等特殊情况的教师。
申报条件
评定
学历要求:不同学历层次均可申报,但工作年限要求不同。比如,大专学历申报中级职称,需从事相关工作达到一定年限。
工作经验:注重在中小学教学岗位上的工作经验积累,一般要求有多年教学经历,且在教学中取得一定业绩成果,如获得教学奖项、指导学生获奖等。
业绩成果:需提供丰富的业绩证明材料,像教学成果报告、公开课教案、学生成绩提升数据、教育教学课题成果等,以此体现教学能力和贡献。
认定
学历要求:通常要求申报人具有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相关教育专业学历,对专业对口性要求较高。
工作经验:对工作年限要求相对较低,一般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满 1 年,大专毕业满 3 年等,即可认定初级职称。
业绩成果:相较于评定,对业绩成果要求较低,主要关注在教学岗位上的基本表现以及是否具备相应教学能力,例如提交教学工作总结等。
评审流程
评定
申报:申报人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详细申报材料,涵盖个人简历、学历证书、教师资格证、工作证明、业绩成果材料、论文等。
审核: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,审核内容包括申报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,材料是否齐全、真实等。
评审:由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通过初审的申报人进行综合评审,评审过程可能结合申报材料、面试答辩、公开课展示等进行全面评价。
公示:评审结果进行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,公示无异议后正式颁发职称证书。
认定
提交申请:申报人提交认定申请及相关材料,如学历证书、学位证书、工作证明、劳动合同、教师资格证等。
审核认定: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,主要核实申报人的学历、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认定条件,一般无需专家评审环节。
发证:审核通过后,直接颁发相应的职称证书。
所需材料
评定
除基本的学历、身份证明、教师资格证等材料外,还需详细的业绩证明材料,如教学成果奖证书、指导学生竞赛获奖证书、教育教学课题立项和结题证书等。
通常要求提供一定数量的教育教学论文或教学反思报告,以体现教育教学理论水平。
可能需要提供单位推荐信、同行评价意见、学生评价等辅助材料。
认定
以学历证书、学位证书、工作证明、劳动合同、教师资格证等材料为主,证明申报人的学历和工作经历符合认定条件。
一般需要提供个人教学工作总结,阐述在教学工作中的基本情况、教学任务完成情况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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